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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觀察】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吳偕林履新福建高院院長

摘要:但筆者印象最深的,則是吳偕林的一次微笑與一次痛哭。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任上停留四個多個月之後,49歲零3個月的吳偕林回歸政法系統,且躋身副部行列。1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吳偕林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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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各省市高院院長批量調動的大背景下,細心的讀者可能會從一周之前的一項人事真空除毛私密處|台北真空除毛私密處任免就能嗅出蛛絲馬跡。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任免一批幹部,任命吳偕林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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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敢於擔當的勇氣,還要有精於服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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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偕林的老本行是行政法領域,在上海法院系統任職時被稱為“實務界專傢型法官”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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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吳偕林1968年10月出生,籍貫江蘇泰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法學碩士,在職博士研究生,法學博士,1993年3月參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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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時任上海市高院辦公室主任的吳偕林曾獲得第四屆“上海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傢”稱號。據介紹,吳偕林的主要研究領域是中國行政訴訟制度、行政法理論以及行政與民事關聯問題等。他多年來承接瞭大量上海市法院系統的調研課題,形成一批調研成果,被上海法院乃至全國法院系統大量采納,用於指導審判實踐,推進法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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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偕林的履歷與上海法院密切相關,他曾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辦公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2013年6月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14年12月任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院長、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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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之後,2016年4月,吳偕林調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2017年9月,他轉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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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論壇上,吳偕林提出“政府法制人員不僅要有敢於擔當的勇氣,還要有精於服務的能力。”他說,當前,上海的各項改革發展工作已如舟至中流,碰到的難題瓶頸更多,觸及的利益矛盾更深。因此,要註重打造高素質政府法制隊伍,為上海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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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在不同場合多次與吳偕林打交道,首要的感覺便是業務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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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7日下午,一場以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公開開庭審理,時任上海三中院院長吳偕林擔任審判長,並與副院長璩富榮和行政庭庭長張文忠組成合議庭。被告一方的出庭應訴人員則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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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新區副區長陸鳴以及來自各委辦局和街鎮的150多名行政負責人全程旁聽。庭審結束後,吳偕林結合案件進行深入點評,並以“行政案件審理及出庭應訴”為主題開展專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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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偕林說,“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一個很好的平臺,從相對方角度來說,一是聽官說說事,行政行為是怎麼作出來的,合不合法、合不合理,二是見官相相面,行政負責人、行政執法者有沒有法律思維、法律形象。”一席話說得臺下聽眾頻頻點頭,不時有人拿出紙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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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法官與律師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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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筆者印象最深的,則是吳偕林的一次微笑與一次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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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辦是負責本級政府法制工作的辦事機構,屬於一級政府的直屬機構。有意思的是,在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公開的“主要職責”中有一項是“承辦市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工作,代理市政府參加行政訴訟應訴,承辦市政府行政賠償案件;監督、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傢賠償工作;協調解決行政復議管轄爭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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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級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會由法制辦代理參加應訴。吳的前任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華,以及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劉平,都曾走上“被告席”,代理市政府參加行政訴訟應訴。新任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吳偕林以前一直坐在審判席上的,身份轉變後很有可能在未來坐上“被告席”,代理市政府應訴“民告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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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吳偕林就任上海法制辦主任之後,有媒體以“吳偕林可能坐上被告席”為題進行報道。據稱,吳看到這個標題,微微一笑,絲毫不蒙娜麗莎之吻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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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副院長鄒碧華猝然離世。幾天之後,高院舉行情況通報會,吳偕林在發言中追憶與鄒碧華交往之點滴,“我路過他的辦公室,還亮著燈,好像碧華還在裡面工作……”話未說完,他忍不住大放悲聲,掩面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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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鄒碧華善待律師的精神相仿,吳偕林也認為要實現法官與律師的良性互動,“司法不應恣意,法官不得濫用審判權;代理不得肆意,律師也不宜濫用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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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無論法官還是律師,都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范各自的職業行為,“沒有彼此的行為自律與克制,就沒有相互的職業尊重與信任,最終損害的不隻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法治工作隊伍的割裂,更是法治形象的傷害,法治權威的損害。法官和律師行為自律約束之日,當是司法職業相互尊重之時,也便是法治工作隊伍的健康建成繁榮之期。”

欄目主編:張駿文字編輯:張駿題圖來源:上海政法綜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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